签证种类:过境签证
访问目的:过境去第三国,参加比赛活动,或船员。
提交材料:
1.连程机票复印件或确认的连城机票订单。
2.第三国有效签证(如有需要)
3.不少于1600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4.填写过境签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必须本人签名,半年内2寸彩色照片三张,前往第三国的有效签证或者入该国国境不需要国境签证的证明;出示确认往返时间的出入泰国的机票(含机票票号),该机票必须注明飞往泰国和第三国的日期或者从第三国途径泰国回中国的日期,并递交该机票的复印件一份,护照和护照复印件一份,且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
费用:180元(可在泰国停留15天)。
备注:
1.请提交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一张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和一张护照尺寸照片。
2.在申请前请查询泰国使馆有关于旅游签证豁免或落地签国家名单。
3.在申请前请查询泰国使馆有关于特例国家名单。